合肥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11.03 09:42

                    合肥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合肥工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 1945 年,1960 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2005 年学校进入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9 年被列入国家“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计划,2017 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有 3 个国家重点学科、1 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6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 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39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 种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 1300 余人;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13000 余人。

  一、培养目标

  通过在校学习与科研,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21 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合计 300 余人,(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专项计划,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方式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两种招生方式。分秋季招生(第一批)和春季招生(第二批)两次进行,以秋季招生为主、春季招生为辅。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本科毕业,自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 6 年或 6 年以上(时间截止为 2021 年 9 月 1 日),且已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在专业岗位上取得较好业绩并发表了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的人员。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2021 年我校只招收全脱产学习(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程序

  1.“硕博连读”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关于从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遴选 2021 年硕博连读生的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我校 2019 级、2020 级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2.“申请-考核”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3.“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021 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试)、录取。我校招生学院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4.“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021 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试)、录取。我校招生单位为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 “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5.“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报名通知将于 2021 年 4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 2021 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通知》。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 2021 年 4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 2021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六、特别说明

  1.标有“★”的专业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2.学费标准:全日制博士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年(实际收费以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

  3.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按要求到校,且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能够承担一定的“三助一辅”工作者,全部享受 1.82 万元/年的国家助学金以及 1.8 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如果奖助政策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原文链接:http://yjszs.hfut.edu.cn/pub/content.jsp?newsId=bc0aa150-2eea-4e88-8936-cec23a4f7f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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