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10.16 16:29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成立于20057月,在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换、社会发展模式转变的重要关头应运而生。学院秉持“以天下为己任,以真理为依归”的理念,致力于培养公忠坚毅、能担大任的领导人才,努力建设成为国内顶尖、世界知名的公共管理学院。创院院长为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姚先国,现任院长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郁建兴。

学院下设政府管理系、土地管理系、社会保障与风险管理系、城市发展与管理系、信息资源管理系、农业经济与管理系、政治学系、社会学系等8个系,涵盖3个一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公共管理学科获得A、农林经济管理学科获得A+的优异成绩,农林经济与公共管理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榜单。农林经济管理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一、招生方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三种方式

二、招生专业和学制

专业(学科代码)

学制(普博)

学习方式

行政管理(120401

3.5

全日制

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3

3.5

全日制

社会保障(120404

3.5

全日制

土地资源管理(120405

3.5

全日制

非传统安全管理(1204Z3

3.5

全日制

公共信息资源管理(1204Z2

3.5

全日制

城市发展与管理(1204Z4

3.5

全日制

国际事务与全球治理(1204Z5

3.5

全日制

应急管理(1204Z6

3.5

全日制

农业经济管理(120301

3.5

全日制

林业经济管理(120302

3.5

全日制

以上各专业的直博生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生学制为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

三、各类博士生的申请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浙江大学关于博士生的报考条件。

2.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要求的体检标准,能够独立完成学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报告(考生必须于20213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申请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外语水平的基本条件

博士类型

基本条件

直博生

大学英语六级500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或雅思6.0及以上或托福85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1日)

硕博连读生

大学英语六级500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或雅思6.0及以上或托福85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1日)

普博生

1)全日制非定向普博:大学英语六级500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雅思6.0及以上或托福85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1日)(2)少民计划、对口支援及援疆师资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3)思政骨干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外语考核办法由学校另行规定。

4)公管在职生:考生提交报名材料时提供相关英语水平证明。通过审核的考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英语考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20%

5.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

6.对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重要学术成果的申请者,经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上述第4条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7.全日制非定向考生能在入学前将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转至学校;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高校辅导员”等专项计划必须满足学校相应的报考要求;

9.招收少量优秀在职生,限于公共管理一级学科。报名前需征得导师及学院同意。

10、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各类博士生申请程序

(一)直接攻读博士生:按学校研究生院规定时间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1、春季硕博连读博士生(春季入学)

由各专业决定是否招生春季硕博连读生。

硕博连读生申请者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向学院线下材料递交。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010月中旬为申请2021年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开通报名系统;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硕博连读申请相关通知;国家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硕博连读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数民族骨干生统一考核录取。

2、秋季硕博连读博士生(秋季入学)

线下申请时间:1221-1228

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网上相关通知;硕博连读申请者经向学院线下申请及考核通过后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再行网上报名申请(20214月中旬为申请2021年秋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开通报名系统)。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线上(下)材料递交。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如下:

1202010月中旬开通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含公管在职博士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

220213月中旬,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须在该时间段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通知》。

2、线下材料递交时间和要求:

考生填写申请表,并将以下书面材料于1130前递交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邮寄地址见后)

1)《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申请表》(详见附件1);需同时发送电子版到xxzy@zju.edu.cn,邮件主题和文件名为报考专业-报考导师-报考人姓名-信息登记表

2)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3)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两位专家推荐书原件(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并密封、签名,申请者的硕士生导师若具有正高职称,其中一封原则上应由硕士生导师出具)(附件2);

5)科研成果、各种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复试资格审查时带原件);

6)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需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7)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9)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增项: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报考对口支援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辅导员专项的考生,提交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公共管理学科在职生的考生,提交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公共管理学科在职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在职生的登记表最迟需于复试前提供)(附件3)。

10)在读博士研究生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注:未及时在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未及时缴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寄出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本次申请无效;已经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3、初审通过公布时间和方式:20201220日左右,复试名单在公共管理学院院网公布。

4、复试考核时间:20211月,考核方式见公共管理学院院网关于2021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实施方案。

 

五、特色奖助学金

除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之外,我院设立了:

1、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优秀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标准为6000/人(包括各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2、“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奖励优秀学位论文作者8000元。

3、 “公共管理学院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

六、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56662026,电子邮箱:xxzy@zju.edu.cn

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公共管理学院220

附件1:附件1: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申请表(2021).doc

附件2:附件2:专家推荐信.pdf

附件3:附件3:报考公共管理学科在职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附件4:附件4:博士研究生培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docx



MORE+

    资料下载
    MORE+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