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简章
2019.12.17 17:06

 华东师范大学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入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1、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对申请人的综合考核工作。评审委员会由至少包括报考导师在内的5名教授/研究员组成。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申请人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入学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办法》,2019年11月19日至12月19日,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报名。

  2、提交材料

  申请人报名后于12月26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寄(送)到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寄送地址详见联系方式(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3)体检表(硕博连读生不需交)。

  考生需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之一完成体检:①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②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中心体检;③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的体检机构体检;④如为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高校在职教师,可在学习或工作的学校医院体检。上述体检报告的有效期为2019年9月1日起。体检项目参照附件《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可使用我校提供的《体格检查表》,也可使用体检机构自用表。

  (4)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应届硕士若无其一,须用空白A4纸替代,并注明“未获得过硕士毕业证书”或“未获得过硕士学位证书”且签名;应届硕士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且在复印件上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有效性,并附上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考生,须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的复印件并注明预毕业日期(或获硕士学位日期)。

  (5)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7)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签名即可,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9) 2名专家(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11)同等学力考生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课程成绩单,但须另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六级的证书(报考外语专业亦须提供应试语的六级证书)复印件、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12)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五、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招生简章、本学院申请考核工作细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专业资格审核按报考专业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的名单。

  2、专业资格审核成绩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1)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业成绩(最高10分);

  (2)本人从事与报考专业(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最高分10分);

  (3)外语水平(最高10分);

  (4)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35分);

  (5)科研、创新潜力(最高分35分)。

  3、专业资格审核通过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专业资格审核结果按招生简章中的说明公布。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考生需考生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至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处审核。

  2、按报考专业统一考核,即对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统一考核标准、考核程序。

  3、综合考核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专业基础、外语能力以及综合测评3门科目,每门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满分的总分为300分。录取时按照专业录取,即在同一专业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时每门科目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如下:

  (1)专业基础(基本专业知识):笔试;

  (2)外语能力(综合英语测试):口试;

  (3)综合测评(科研素养和潜力、学术研究能力等):面试。

  4、考核时间

  2019年2月或者3月。

  六、录取公示

  专业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按照录取规则、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分管领导确认后上报学校研招办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在学院网页上公示。

  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七、学习方式

  “申请考核入学”方式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其人事关系和档案在录取时须转入我校。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学制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属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历教育。

  八、招生专业和导师

  我院数据科学与工程专业实行以申请考核入学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导师及研究方向见《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21-62232015

  电子邮件:yhjin@cc.ecnu.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楼102室(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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