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工程学院 2020年申请考核入学选拔博士研究生的工作细则
“申请考核”入学方式是指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将申请和考核结合起来,由考生先提交用以证明其学习能力、知识结构和科研潜质的申请材料,经资格审核通过后,不需经过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而直接进入“综合考核”,依据综合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1、我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全面负责软件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评审委员会,报考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审核、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的综合考核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包括报考导师在内的至少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具有学业基础好、学术兴趣浓厚以及科研能力强等基本条件;有突出学术成果的其他高校的硕士毕业生,学术成果包括发表(含正式录用)SCI期刊论文(含CCFC类以上会议论文)、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其他省部级以上竞赛或学术奖励及荣誉称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稍后刊出)”的要求完成报名,网上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
2.提交材料
申请者将以下申请材料纸质版在2019年12月26日寄(送)到软件工程院(联系方式见后)。
考生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3)体检表(硕博连读生不需交)。
考生需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之一完成体检:①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②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中心体检;③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的体检机构体检;④如为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高校在职教师,可在学习或工作的学校医院体检。上述体检报告的有效期为2019年9月 1日起。体检项目参照附件《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可使用我校提供的《体格检查表》,也可使用体检机构自用表。
(4)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应届硕士若无其一,须用空白A4纸替代,并注明“未获得过硕士毕业证书”或“未获得过硕士学位证书”且签名;应届硕士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且在复印件上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有效性,并附上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考生,须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的复印件并注明预毕业日期(或获硕士学位日期)。
(5)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7)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
(8)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9)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1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签名即可,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11)2名专家(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12)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工作介绍、主要成果和特色自我评述(800字左右)
(13)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600字左右)。
(14)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
(15)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五、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
(一)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招生简章、院系申请考核工作细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按报考专业对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的名单。
(1)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业成绩(最高10分);
(2)本人从事与报考专业(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最高分10分);
(3)外语水平(最高10分);
(4)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35分);
(5)科研、创新潜力(最高分35分)。
专业资格审核通过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含总分成绩)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总分。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此项考核由院系所负责思想政治的干部、导师或院系所管理人员进行,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按报考专业统一考核,即对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统一考核标准、考核程序。
综合考核按专业进行,由院系所评审委员会负责,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录取时按照专业录取,即在同一专业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其中专业基础采用笔试(70%)加机试(30%)的形式,笔试部分考察考生软件科学基础(主要为离散数学)机试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编程能力;外国语能力采用口试形式;综合测评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考核时考生需考生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综合考核前院系所须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六、公示录取
招生工作指导小组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主管领导确认后报研招办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按招生简章中的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七、联系方式
网站:www.sei.ecnu.edu.cn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1-62232184
电子邮件:lywu@sei.ecnu.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理科楼B216室软件工程学院
邮编:200062
八、监督方式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按规定将申请考核入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院系工作细则、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
2、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1)软件工程学院
电话:021-62232184;电子信箱:lywu@sei.ecnu.edu.cn
(2)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54344721;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