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入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学院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及评审委员会,具体实施招生方案,选拔优秀人才。
3、报考资格审核小组由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等行政教师组成,审核报考者的报考资格;
4、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由申请专业所在学科的教授或副教授组成,负责对申请者的专业资格进行审核,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名单;
5、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录取。评审委员会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二级学科组织,至少由包括招生导师在内的5名成员组成。成员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的教授或副教授担任;评审委员会的负责人由招生指导小组指定。
三、招生目录
请至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社会发展学院各专业 2020年招生目录 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bszszyml_list.asp
四、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详见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yjszsxx_detail.asp?id=201910312003012714414610780);以学术为志业、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的要求完成报名。
★注:2019年11月19日至12月19日为华东师范大学博士考生网上报名时间,报名办法请登录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2、 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2019年12月26日前将报考材料寄送到我院,地址我院联系方式。考生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材料目录(第一页请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和导师;第二页目录页写明材料名称及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3)体检表
考生需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之一完成体检:①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②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中心体检;③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的体检机构体检;④如为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高校在职教师,可在学习或工作的学校医院体检。上述体检报告的有效期为2019年9月 1日起。体检项目参照附件《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可使用我校提供的《体格检查表》,也可使用体检机构自用表。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应届硕士若无其一,须用空白A4纸替代,并注明"未获得过硕士毕业证书"或"未获得过硕士学位证书"且签名;应届硕士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且在复印件上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有效性,并附上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考生,须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的复印件并注明预毕业日期(或获硕士学位日期)。
(5)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7)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签名即可,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9)2名专家(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包括申请人拟从事研究的主题、该主题在本学科领域中的重要意义、申请人对该主题已经进行的研究、申请人拟在攻读博士期间从事的研究,以及研究可能实现的创新等内容。
(11)如是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寄送上述材料至院系外,还另须将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原件)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在此基础上,学院要求提供以下参考材料:
(12)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13)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14)个人陈述(自我简介、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
(15)提供详细学术简历和工作简历(非应届生提供)
(16)提供详细的参加社会实践和科研项目清单,并说明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
(17)至少提供一篇能代表自己最高学术水平的作品,可以是已发表成果,也可以是未发表成果。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学院研究生秘书邮箱(地址见结尾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但《专家推荐书》无需装订。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送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而影响考试,我院不负责任。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考生请务必于 2019年 12 月26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发送及寄送至学院研究生秘书,纸质材料寄送时间以邮戳为准,晚于 12 月 26 日寄送的,学院拒绝接收。
六、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
(一)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招生简章、院系申请考核工作细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结果按学校申请考核工作方案中的说明公布。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与评议,对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进行打分排序,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明确资格审核结果。
2、专业资格审核审核项目及分值见下:
(1)本科、硕士阶段学业成绩(最高10分)
(2)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30分)
(3)外语水平(最高10分)
(4)科研计划书(最高40分)
(5)其他(最高分10分),如在学习或者工作期间获得的奖励(学术奖)、主持承担的校级及以上项目等
3、专业资格审核结果按学校申请考核方案中的说明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资格审核通过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此项考核由学院负责思想政治的干部、导师或院系所管理人员进行,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社会学专业综合考核前增加"面谈"环节,分别由社会学系教授与每位考生进行单独面谈。面谈实行淘汰制,按报考同一导师考生的分数排名,前 3 名方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除社会学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无此环节。
(五)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
2、综合考核科目详见下表
科目 | 构成 | 分值 | 简述 |
外国语 | 笔试 | 60分 | 翻译,中译外和外译中,考题与大社会学相关 考试时长:3个小时 |
口试 | 40分 | 主要考察口语表达和应用能力 | |
专业基础 | 笔试 | 100分 | 考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 考试时长:3个小时 |
综合测评 | 面试 | 100分 | 主要考查科研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 |
特殊情况★因社会学一级学科仅有1名少骨计划名额,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合格者,需加试一轮,考试形式为面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面试小组成员单独书面给出成绩,然后取平均数作为其最终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 100 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 300 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如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除专项计划外,其他考生均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按照导师录取,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4、学院综合考核时间:2020 年2月底或3月第1周,详细时间地点会另行通知。
5、综合考核考生报到时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综合考核前院系所须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6、综合考核命题、阅卷、面试各阶段由招生工作小组领导监督,各专业组评审委员会具体执行,保证公平公正。
七、公示录取
学院招生工作指导小组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主管领导确认后报研招办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按招生简章中的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所有的研究生需按照学制年限缴纳学费,具体学费信息请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jszs.ecnu.edu.cn)的"信息查询"栏中查看。
奖助学金信息见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上的相应内容(网址:http://www.zizhu.ecnu.edu.cn/)。
除国家规定的特殊专项计划外,非全日制学生、全日制定向学生不享受学校的各种奖助学金。
九、监督及复议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按规定将申请考核入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院系工作细则、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
2、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社会发展学院电话:021-54342978;电子信箱:yhuang@mail.ecnu.edu.cn(★此邮箱仅供投诉建议,非报名材料接收邮箱)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54344721;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十、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00 号法商楼北楼 417 室
邮编:200241
电话:021-34756050
E-mail: xiaxiao616@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