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20申请考核博士招生简章
2019.12.05 18:58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20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

考博英语为广大考生分享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20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希望能为大家在考博中提供到帮助。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20年实行申请-考核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人数

心理学部2020年博士生招生名额为66人(包含硕博连读生),其中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名额39个。招生导师及专业方向见招生专业目录。有关学部接收硕博连读生情况请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招办网页通知。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2. 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 两位与所报学科方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 攻读博士期间必须能够全脱产学习。

6. 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参见《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提交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报名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心理学部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其中报考“国家重点实验室”导师的考生材料,直接将材料交寄至国家重点实验室教务办公室。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1. 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 个人陈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并同时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电子版。内容包括个人学术研究经历、学术兴趣、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和未来发展构想等;无固定模板,总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

3.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

4. 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或其他研究成果(至少一项)。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论文或相关证明;

5. 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总字数不得超过12,000字);

6. 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方向有关的两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两份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需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密封);

7.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论文摘要、目录以及开题报告全文等。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二)电子版匿名材料

申请者须于报名截止前登录博士招生系统(http://graduate.bnu.edu.cn/bsbm.html)提交以下匿名材料(提交办法参见报名系统提示):

1. 个人陈述;

2. 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等研究成果;

3. 博士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

4. 往届生需提交硕士论文全文;应届生需提交硕士论文摘要、开题报告全文。

五、初审

2020年1月中旬进行,初审满分为100分。由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匿名评审并独立评分,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研究经验、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和学术动机等,招生工作小组评分加总后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才能通过初审,并结合招生导师的意见,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于2020年1月下旬在学部网页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复试考核

2020年3月上旬,由招生工作小组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满分为200分,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70%。内容主要涉及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和创新能力等。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将于2020年3月下旬在学部网页上公示10个工作日。详细安排届时请密切关注心理学部网页。

七、录取

2020年4月初,心理学部招生工作小组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笔试评阅和面试过程进行审核,考生最终成绩由复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构成,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依据最终成绩分导师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

八、申诉机制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书面向学部提出申诉,由学部招生工作小组组织调查处理,如有错误予以更正并告知复核结果。对学部招生工作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http://psych.bnu.edu.cn/

联系方式:

心理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刘虹雨

电话:58805302,psy-zhaosheng@bnu.edu.cn;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后主楼1404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

邮编:100875

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樊攀

电话:58802913,nky_jw@bnu.edu.cn;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英东楼424 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

邮编: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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