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9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1.凡被我校录取为2019级的博士研究生可于 7 月 5 日(周五)上午9:00-11:30持本人身份证,到我校研究生院(J座203)领取录取通知书,考生也可由他人代领,须持新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我校将于7月5日(周五)下午陆续将其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按照报名信息中的通讯地址以快递(顺丰)形式邮寄,请注意查收。考生可使用预留手机号关联的微信关注“顺丰速运”公众号查询邮寄状态。
2.录取方式为定向的新生下载定向协议(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于 7 月 5 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新生请于 7 月 3 日前以EMS或顺丰快递方式寄出),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东院J座204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00222,电话022-88186371。
3.录取方式为非定向的新生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或邮寄,新生自行在调档函上填写档案所在单位部门后,与档案所在单位联系调档事宜,并于2019 年7 月1 5日前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或开学报到时自带(切勿私自拆封档案)。
4.新生应按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规定办理好党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填写“中共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具体单位名称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天津市内应采取线上转接的方式通过天津市党内统计信息系统转至“中共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党组织代码:001.012.109.318.057)。无论何种转接方式,有效期应开至9月底。
5.新生应按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规定办理好团组织关系。新生在开学报到后一个月内须由原所在单位团组织或新生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从网上将团员组织关系转入所在班级团支部(具体班级团支部名称待开学分班后确定)。外埠新生需开具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应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团委”,具体单位名称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本市和本校的新生直接在智慧团建系统转接团员组织关系,不必开具介绍信。无论何种转接方式,有效期应开至9月底。
6.新生请于8月中上旬登陆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报到安排及学费交纳事宜。
7.定向协议书、户籍办理说明请查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