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西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教师教育特色和地方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在校研究生3800余人。 我们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学历教育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2)须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5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6. 报考人员第一或第二学历应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不相关专业的人员报考,需提交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学术论文,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和导师共同进行资格认定。
(二)硕博连读
具体情况请查阅《山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晋师校字〔2017〕58号),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占用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每个一级学科的招生名额,不超过我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30%,每名博士生导师最多只能招收1名“硕博连读”研究生。
三、报名
所有考生均需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提交相关材料:考生务必于2019年4月9日至10日将以下材料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寄者请于4月5日前快递寄出。
(1)网上报名时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中下载,需粘贴与网报时提交图像信息同版照片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和盖章)。
(3)粘贴有与网报时提交图像信息同版照片、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后出具的《体检表》,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4)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评议书和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决议(复印件须加盖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在报名时交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及内容摘要)。
(6)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但需提交学籍证明;在职申请学位者请说明)。
(7)同等学力者不交(5)、(6)两项材料,但应当开列已经学习过的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硕士课程及相关成绩证明,并送交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且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刊物原件);同时,除送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还必须送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本科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8)山西师范大学报考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
注:以上材料需按上列顺序排序。送交材料一律不退。
四、准考证下载
4月30日——5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教育部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五、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9年5月7日上午11:00前到研究生院验证确认(须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原件),验证通过后研究生院在“准考证”上加盖印章。
1.初试
时间:2019年5月8日——9日。
地点:山西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考试前查看考场安排。
科目:英语、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程。有关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
初试结束后进行复试, 复试在所属学科、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复试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由各学科、专业确定。考生于6月初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六、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的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我校三方之间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将留在原单位,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后果,招生单位概不责任: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将调往我校,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八、联系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分阶段工作的通知及要求将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联系电话:0357-2051238、2051078
通讯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一号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41004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