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体育大学成立于1953年,原名中央体育学院,1956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学院,1993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并已成功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学校隶属国家体育总局,具有光荣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扎实的办学基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学校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心理学、临床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和新闻与传播硕士3个专业学位以及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体育学科整体水平在教育部近10年组织的4次全国学科评估中均名列榜首。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本学科做出创造性成果,能从事体育教学、科研、训练和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00人(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4人),具体招生信息请参阅《北京体育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后),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规模数和考生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考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申请-考核两种方式。
1.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考试选拔。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择优录取。
2.申请-考核:我校2019年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考方式,具体要求见《北京体育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参加“申请-考核”制招考的考生可同时报名参加普通招考类,按照对应的招生方式和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选择“申请-考核”制或“普通招考”或兼报两种考试方式。
四、报考条件
报考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单证专业硕士如果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并须符合下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以下具体业务要求,且不得跨专业报考:
①已获得北京体育大学或有体育学博士授权点院校的体育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②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③独立主持过国家级课题(出具相关证明);④近五年内在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三篇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独著)。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复试时提供)。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北京体育大学规定。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持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7.报考者应征得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方能报考。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至少全脱产一年的脱产学习证明。
五、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标准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均为7年(含休学时间)。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被录取的博士生统一于2019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生待遇。
六、报考类别与录取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学习方式应为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无法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此类别中的在职考生录取后可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此类别中的非在职考生要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考生录取前已签定的协议书内容到指定单位就业。
七、报考办法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9年2月1日-3月1日
(“申请-考核”制报考时间,具体见《北京体育大学2019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流程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http://yz.chsi.com.cn/),在“报名入口”栏目中点击“博士”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后,按要求注册、准确填写有关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考生应在网报截止前,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网报期间未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或报名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或者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请慎重报考。(注:如兼报“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则需交纳两份报名费。)
3.考生须于网上报名期间按要求将材料扫描上传至网报系统。(需签字或盖章的材料务请签字、盖章后再扫描进行上传)。
(1)《北京体育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或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硕士生须在7月31日前毕业,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届时补交学历、学位复印);
(3)定向培养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至少全脱产一年的脱产学习证明。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提交“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为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生源省份教育厅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审核通过、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1.考生请于3月18日—20日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北京体育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考生的《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本人的《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参加考试。
八、考试
(一)初试日期:2019年3月23日-24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地点:北京体育大学教学楼
(二)初试科目:详见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者在初试合格后,还需加试政治和二至三门主要硕士学位课程。加试科目、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三)复试:2019年5月11日-12日。5月10日初试合格的考生到校报到,交验材料。复试要求、复试内容及方式另行通知。同时,考生复试时应按要求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九、录取
根据当年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科研成果及身体健康状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北京体育大学、考生所在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参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博士每生每年10000元。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其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建立了完善的多元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我校有关文件。
十一、其它
(一)现为定向培养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及硕士培养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非定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征得硕士培养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和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不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各类相关辅导班均与我校无关。
(四)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请参见《北京体育大学2019年港澳台学生攻读內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043
联系部门: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989047、62989342
招生网址:http://zs.b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