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化工大学考博时间
考核程序
(一)申请考核制
1、选拔原则
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2、组织形式及职责
依据《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各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织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等;成立综合素质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至少2名为外单位专家、申请人导师不进入专家组)组成,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形成综合考核意见。
3、综合素质考核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内容参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二)公开招考
公开招考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2019年4月20—21日
初试地点: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免考)、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2、复试
复试为综合考试,一般在初试结束后3日内进行。复试工作由报考学院组织,各学院成立公开招考选拔领导小组,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三)硕博连读
1、各学院由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院长负责成立硕博连读生选拔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院内优秀学生的遴选工作,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确定硕博连读候选人名单,于2019年1月将候选名单上报研招办。
2、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硕博连读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