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工学院2019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试行)》的通知”(药大研〔2014〕246号)精神,结合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需要,特制定工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成立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我院各学科考核小组的考核工作。
组长: 顾月清
副组长: 邬瑞斌 王志祥 明广奇 王傲珩
成员: 王岁楼 朱雄 邓大伟 陈海燕 陈建秋 曹崇江 陈维 刘熠 李铮 查晓明
秘书: 尚玉莲
二、参加考核人员条件
按照药大研〔2014〕246号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和选拔程序,确定通过初审、导师审查、学院复审,经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三、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2019年3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项目和内容
考核项目 | 考核形式 | 考核内容 | 备注 |
外语应用能力考查 | 笔试 |
| 时间60分钟 |
专业基础考查、科研综合能力考查 | PPT汇报 | (1)个人简介,含学习和社会工作经历、社会兼职、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简介等; (2)个人本科、硕士期间学习情况介绍,含学习成绩、获奖情况。 (3)硕士阶段课题进展、论文发表情况、取得成果等,进入博士阶段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安排等。 | 每人不超过20分钟 |
专家提问 |
| 专家围绕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和科研综合能力三个方面向考生提问 |
|
考核总成绩=外语应用能力考查×15%+专业基础考查×15%+科研综合能力考查×70%
(外语应能力考查、专业基础考查和科研综合能力每项满分成绩为100分,任一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
四、考核监督和复议
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解释考生提出的质疑。
五、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025-86185754。
六、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工学院。
工学院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