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北化大校教发〔2014〕42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的特点,制定此实施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素质考核专家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处理申诉,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三、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公开招考博士生报名条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申请者为国家“211工程”高校或重要科研院所或国家重点学科或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全日制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或在国外一流大学取得硕士学位者(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2. 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科研潜力,并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考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作者)发表(含录用)1篇及以上SCI学术论文;
(二)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一项)
提供以下至少一项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具体包括: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或者提供其它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达到相应水平的材料
考试类型 | 满分 | 成绩最低要求 |
TOEFL | 120分 | 72分 |
GRE(新) | 340分 | 204分 |
雅思 | 9分 | 5.5分 |
英语六级 | 710分 | 425分 |
WSK(PETS5) | 100 | 60分 |
四、选拔程序
1. 网上报名申请
报名网址:http://202.4.152.190:8088/zsgl/bswb/index.aspx( “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28日(在2018年12月1日之前报名无效)
2. 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务必在2018年12月28日前送交报名材料到有机楼326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为避免丢失,办公室不接收直接邮寄)。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系统中报名下载打印);
(2)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1);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附件2);
(4)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往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5)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考核制书面申请书(附件3);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面试时带原件);
(9)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限中文核心期刊研究论文和SCI收录论文,作者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证书,不限排名;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3名);
(10)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11)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1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3000字左右,包括:目的意义、主要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
备注:
1)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2)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退还;
3)根据情况,本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4)请于12月10日至12月28日间将上述材料递交到北京化工大学有机楼32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资料初审
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我院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通过初审进入综合素质考核的名单,将于2019年1月10日前在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的招生版块公示。
4.综合素质考核
学院综合素质考核专家组由5名以上教授组成(至少2名为外单位专家,申请人导师不进入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重点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并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
申请人针对自己的研究课题及科研成果做一次学术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课题背景、研究内容及其学术价值、申请人本人主攻内容和目标、申请人本人为主的工作成果、今后博士阶段的工作计划等。报告时间15~20分钟,提问答辩时间约10~15分钟。综合素质考核专家将根据申请人面试情况,从课题背景了解程度(10%)、研究成果(10%)、科研技能(25%)、科研潜力(30%)以及语言运用与表达(25%)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分。考核按百分制计算。
5.拟录取名单审核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综合素质考核专家组给出的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最后审定、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报教育部批准录取。
五、监督机制
考生在通过“申请-考核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果对综合考核等方面有疑问,可首先向我院提出申诉,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六、其他
其他事宜按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简章执行。
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