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2019申请考核博士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强化导师与学科点负责人在吸引优秀生源和博士招生选拔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条件
按兰州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执行。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网址:http://yjszs.lzu.edu.cn/lzubsbm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进行报名,详细情况和有关要求按兰州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兰州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的要求执行。
(三)报名考试费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已获硕士学位和应届硕士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200元,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290元。硕博连读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10元。报名考试费在报名时通过网上缴纳。
未按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前请自审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
(四)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通过中国邮政EMS或直接将有关报考材料于2019年1月9日前寄(送)到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逾期未寄(送)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若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其考核或录取资格。
1.普通招考考生需递交的申请材料(均不退还,按以下顺序排列)
(1)兰州大学2019年博士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博士生网上报名信息,须本人签字确认,并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2)专家推荐书2份: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
(3)个人陈述:包括已开展研究工作的详细介绍和创新点,结合自己已有研究和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设想(限3000字以内)。
(4)已获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或著作、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生则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的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证书复印件。
(6)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提交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他考生提交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7)学位证明材料: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8)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兰州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2)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
(3)中职或中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同意在职培养。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由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硕博连读考生需递交的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硕博连读考生除提交(四)中普通招考考生需提交的(1)、(2)、(3)、(4)、(5)、(6)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兰州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硕博连读考生专用)。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考生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照上述各项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凡材料不全或不真实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通过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申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考核等后续阶段。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将在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报名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确认地点:核科学与技术学院308办公室。
3.确认对象:普通招考方式的报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4.有效证件:
(1)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境外学位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提交申请材料中其他有关材料原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不全者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报考申请资格。
三、考核与录取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需要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下列考核事项。
(一)申请材料的考核与确认
学院将考生的所有提交申请材料首先送达其报考导师进行审核,通过报考导师审核者方可进入后续考核,并由学院公布有关进入后续考核的考生名单。
(二)笔试考核
笔试考核主要分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英语两部分的考核,由学院统一安排和进行。笔试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考核。
1.专业基础课
主要考核考生掌握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深度与广度。不指定参考书,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专业笔试科目:原子核物理学。
放射化学专业笔试科目:放射化学。
核科学与技术专业笔试科目:原子核物理学或放射化学。
以下考生可申请免考。如果获批则由考生报考导师给予成绩;未获批准者以及其他考生均须参加此项考试。
(1)硕博连读考生。
(2)来源于校外“双一流”高校且在读专业为报考学科相应专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
(3)已发表报考学科相关领域SCI、EI期刊论文(含已接受发表的此类论文)的主要作者(即前二位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列第二作者情形,第一作者须为其以前的导师)。
2.专业英语:主要考核与报考专业学科相关的专业英语翻译与科技论文的写作能力,形式为英译汉、汉译英两种方式。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
已发表报考专业相关的英文SCI、EI期刊论文(含已接受发表的此类论文)的主要作者(即前二位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列第二作者情形,第一作者须为其以前的导师),可申请可免此项考试。如果获批则由考生报考导师给予成绩。
注:申请免笔试考核考生须填写《笔试考核部分免试申请表》。考生须于2019年1月9日前将《笔试考核部分免试申请表》与报考材料一同寄(送)到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逾期未寄(送)到,不予受理。
3.同等学力考生除需要参加本实施办法的所列其它各项考试外,还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科目考试(参考教材参见兰州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中政治科目指定的参考书目),以及两门加试专业课考试(考试科目见《兰州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均不指定参考教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有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面试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及表达能力等。所有报考的考生均需参加这一环节的考核。按专业成立面试考核小组,面试考核小组由5名以上具有副高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主要过程如下:
1.面试时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在30-40分钟左右。
2.面试内容包括以下两方面:
①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考生先进行5-8分钟的PPT汇报。内容包括: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含毕业学校、专业、发表论文等),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含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途径、主要进展及其本人的主要贡献等),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结合提交的相应书面材料进行),随后为15-20分钟的专家问答。
②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考生先用英语做自我介绍,随后为专家问答。每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本项成绩满分为100分,将在参加面试的小组成员各自打分基础上平均后给出。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党委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安排专人(包括党政干部、复试小组专家、导师等)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考核成绩不记入面试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体检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
体检时间:根据学校和校医院安排现场确认时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1.招生计划配置原则
(1)分专业确定招生计划:根据学校下达给我院的博士招生计划,分专业确定招生人数。
(2)导师招生限额:第一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招收博士考生数每人不得超过1名(含直博生),其他导师招收博士考生数每人原则上不超过2名(含直博生)。
2.面试考核成绩排序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考生面试考核成绩排序采用双排序方式进行,分两批分别确定拟录取考生。
(1)第一次排序与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
以报考导师为依据,报考有关导师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由导师自主确定是否拟录取其名下面试考核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
当进入拟录取名单范围的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时,视为考生放弃本年度攻读博士资格。当出现导师放弃拟录取其名下面试考核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时,视为导师放弃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2)第二次排序与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
第一次排序未被拟录取的其他复试合格考生,按考生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进行排序;根据分专业剩余招生计划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根据导师本人招生限额和考生意愿,按“双向选择”原则,在进入拟录取名单范围内确定拟录取考生。
当进入拟录取名单范围的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时,根据放弃考生所在专业面试考核成绩排序,按“双向选择”原则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
若出现放弃考生较多,所在专业不能完成专业招生计划时,有关招生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使用。
(4)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按学校公示要求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学校审批,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面试成绩<60分者,或单科笔试<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招生纪律
参加笔试的命题教师和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均须严格执行试题的保密规定,在开考前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员泄露笔试考卷的试题内容。
整个考核过程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过程实行领导和监督,并主动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院的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规定。除考试大纲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任何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及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将由学校有关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或处分,直至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联系方法
联系部门: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
联 系 人:王龙老师
学院网址:http://snst.lzu.edu.cn/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199号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核科学与技术学院308室。
邮政编编:730000
联系电话:0931-8915507
六、其他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将按照兰州大学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要求执行。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属于兰州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