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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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19年采取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本科直博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从学校2017级硕士研究生中遴选;本科直博招生学科为光学工程,从应届本科学术型推免生中遴选;普通招考中,在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数学、统计学、机械工程学科实行申请考核制。
一、招生规模
2019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约340名,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导师年度招生名额按照《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规定》(工大发〔2015〕26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培养目标
博士研究生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主。培养目标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和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新性的成果;具有国际视野,能较熟练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四、报考条件
2019年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
(2) 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8年以上(含8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突出业绩;须满足①本人为主要成员的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排名前五名),且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②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三篇以上SCI检索文章,且内容应与报考方向相关;并经所报导师审查,具备博士培养条件,学院同意报考。
特别说明:同等学力者报考前,必须将上述证明的复印件邮寄给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认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网上报名,同等学力者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