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19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请考博考生密切关注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更多考博备考资料及考博真题请收藏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以下是上海海洋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暂定招收博士生75人,目前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的文件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其考试科目
详见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中“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三、学习形式及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均采用全日制学习形式,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
四、选拔方式
2019年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三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
(一)公开招考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3日上午10:00至2019年1月15日下午15:00。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yz.shou.edu.cn/xscx/)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报名费:250元。考生初试报到时交付报名费。
考生可在2019年4月中旬自行登陆我校博士报名系统,核对准考证考试科目信息。
2.招生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二种。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时可自主择业,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2)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不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就读期间不能转变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3.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之前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此类考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①至少一篇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已公开发表的相当于硕士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②进修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4门以上);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如果有副高以上职称证明者,英语合格证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5)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至少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