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1.22 17:38

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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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点

  自 2015 年起,北京大学中文系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制”。

  初审材料:

  1. 申请者提供的个人陈述(含对申请学科的认识和研究计划)。

  2. 硕士论文(应届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提纲和摘要)和其他代表性学术论文。

  3. 研究生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外语要求:

  外语语种限定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五种语言。

  英语成绩要求为(以下三种中任选一种):

  (1)北京大学组织的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 60 分以上

  (2)托福 90 分以上

  (3)雅思(学术类)6.0 分以上

  申请者所持英语考试成绩证明有效期为三年(以材料接收截止日往前三年推算)

  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要求:参加北京大学于 2019 年 1 月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另定,该考试成绩仅当次有效。

  复试学术水平考核:学科笔试一门(满分 100 分,60 分及格。考试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基础知识)、面试(满分 100 分)。

  录取:根据按一定比重计算的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的构成及比重为:

  学科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 50%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北京大学的实际情况,北京大学中文系决定从 2015 年开始,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

  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的目的,是通过健全科学和公正的选拔机制,发现和吸引优秀人才,开辟新的优秀生源流动通道,重点突出创新人才选拔,提高博士生招生质量。

  1 招生范围

  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2 组织管理

  中文系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 5 名成员组成,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系主任任主席,系主任、副系主任和系学术委员会主席为成员。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3 报名和申请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获得本科学士学位,工作满 6 年(到录取年的 9 月 1 日),按照同等学力身份申请。

  (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申请者,须已在申请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4、申请不转档的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为高校教师或研究机构研究人员。

  (二)报名时间与手续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须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 12:00 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 12:00 在网

  上提交报名信息,并在 2019 年 1 月 9 日 17:00 前向中文系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 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 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和其他代表性学术论文(发表与否不限)。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下载

  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

  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 三年内的合格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参见“要点”)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4 审核

  (一)初审

  初审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中文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招生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通过申请者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做出综合评价结论。该结论是申请者能否进入复试的最重要依据。

  专家组进行初审,每位专家独立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并做如实记录,由记录员汇总各位专家意见,认真填写统一格式的初审记录,专家组成员和记录员签字确认。初审记录系“申请-考核”招生过程的存档资料,由院系妥善保存备查。

  未达到外语水平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各专业专家组提出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名单,上报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查各专业专家组提出的通过初审名单,并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在 2019 年 3 月初在中文系网站新闻公告栏公布。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申请者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等。

  1、学术水平复试

  (1)各教研室组织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申请者进行学术水平审查。

  (2)申请者须参加复试学科笔试。学科笔试满分 100 分,考试时长 3 小时,按学科不同由各教研室分别命题。专家组根据学科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学科笔试成绩不及格(少于 60 分)者不得录取。

  (3)专家组对进入面试的申请者进行综合面试,面试分数满分 100 分,面试成绩不及格(少于 60 分)者不得录取。综合面试设立一定数量的题库,试题难度相当,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每人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30 分钟。综合面试须有现场记录,参与面试的专家组成员和记录员要签字。综合面试记录系“申请-考核”过程的重要存档资料,由院系妥善保存备查。

  (4)专家组成员必须分别独立给分,不允许议分。综合测评的评价体系要科学,对同专业申请者要标准统一。

  (5)同等学力申请者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核

  (1)复试阶段还应重视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核,包括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2)此项工作可结合调档政审进行,申请者人事档案和本人学习(工作)表现材料等需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试中相关职能部门和导师组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申请者的思想品德状况。

  (三)复试时间

  复试学科笔试时间:2019 年 3 月上旬(具体时间以中文系网页的通知为准)。

  复试综合面试时间:2019 年 3 月下旬(具体时间以中文系网页的通知为准)。

  5 录取

  (一)原则和有关规定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按一定比

  重计算的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的构成及比重为:

  学科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 50%

  系招生工作小组对本院系的博士生录取工作负责。

  2、申请者的初审、复试评价结果仅对本次招生有效。未于本次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

  复试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3、收到正式录取通知书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照通知书要求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中文系请假、说明。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程序

  1、进入初审、复试前,院系要组织专人对申请者的材料逐一进行复核,材料不全者应

  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否则该申请者不能进入审核阶段。

  2、系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结合申请者申请材料综合评价和复试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公示 10 个工作日。

  3、中文系将录取博士生的申请表加盖公章,交研招办核对后存入博士生人事档案。

  4、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者,其全部初审、复试材料由院系保存至该生离校为止。

  未录取的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由中文系保存一年备查。

  (三)时间安排

  1、博士生录取工作在 5 月底前结束。

  2、中文系将录取结果通过中文系网页进行 10 个工作日的公示。

  3、录取通知将在 6 月下旬后发出。

  6 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中文系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中文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7 其他事项说明

  (1)同时报考两位导师的考生须提交两份完整的申请材料,进入学科笔试环节须确定一位导师。

  (2)本招生说明的内容均由中文系负责解释。

  (3)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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