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1.07 12:26

福州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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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2019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90余人(含专项计划单列),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科的招生人数包含所有招生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各博士点招生人数暂不作具体规定。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计划,此项工作具体详见“福州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生源状况、招生有关规定和初试情况分配学部(学院)的招生计划,学部(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博士生招生有关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录取名单。

  一、招生方式

  我校2019年除了继续以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的方式选拔校内在学优秀硕士研究生以外,还将通过以下两种招生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1.申请-考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向我校提出申请,各招生学院对申请人的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入围考生直接进入考核环节,最终根据考核情况择优录取。我校当年度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学科、专业均可以“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通过我校当年招生资格审核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均可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其招生范围如下: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含青年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含优秀青年项目)、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含青年项目)、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含青年项目)、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国家科技三大奖二等奖以上者、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或提名奖的指导教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以上各类导师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可招收符合条件的各类申请人。

  (2)除(1)所列博导外的其他合格博导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可招收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应届及毕业5年内的硕士研究生申请人。

  2.普通招考:普通招考方式分为初试笔试、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复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目前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软件)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法学院在“申请-审核”制外还采取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

  二、报考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表现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2.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单证在学硕士研究生(须在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起到博士入学当年9月1日止)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修完所报考学科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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