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 考 须 知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掌握牢固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在科学和专门技术领域取得独创性成果的公安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与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不宜做公安民警的其它情形。
(二)年龄条件:
1.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定向就业只招收公检法系统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三)学历学籍条件:
1.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一般不接收提前毕业的硕士生考生);
3.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
4.同等学力人员,即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截至2019年9月1日)且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近;
(2)提交补修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3)提交3篇以上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5000字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5)同等学力考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阶段主干业务课程。
5.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身体条件: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男生身高应不低于1.70米(在职考生1.68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在职考生1.58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
在复试时我校按照以上要求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