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学院将继续推进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积极探索适宜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的招生机制,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的精神,保证招生质量、尊重博士生导师招生自主权,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本办法坚持科学选拔和多样化考察,强化软件工程学科综合素质考核,注重软件工程专业知识、科研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的考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学院将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实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研究生工作主管院长、学科责任人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其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遴选教师参与资格审查和综合素质考核;
3.组织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并做好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4.组织实施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5.监督学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公平规范;
6.受理考生申诉。
(二)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小组成员由不少于3人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对考生审核结果负责。
(三)成立软件工程学科综合考核专家组,小组成员包括学科责任人、招生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其他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总数不少于5人,对参加综合素质考核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核,对考生考核结果负责。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满足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二)外国语水平要求: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75分;
2.国家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3.TOEFL:成绩≥72分;
4.雅思:成绩≥5.5分;
5.国家英语专业考试:四级成绩≥60分或八级成绩≥60分;
6.WSK(PETS 5):笔试成绩≥45分;
7.在英语国家、地区或使用英语撰写学位论文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学习年限1年以上(含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