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 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依据研究生院《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 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现役军人报考要求及办法,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须满足外国语水平要求。
(1)外国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75分;
2)国家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3)TOEFL:成绩≥72分;
4)雅思:成绩≥5.5分;
5)国家英语专业考试:四级成绩≥60分或八级成绩≥60分;
6)WSK(PETS 5):笔试成绩≥45分;
7)在英语国家、地区或使用英文撰写学位论文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学习年限1年以上(含1年)。国(境)外所获得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获得书面认证报告。
英语成绩有效年限不超过5年(成绩有效年限均为2013年12月-2018年12月),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未能达到上述英语要求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英语笔试考核。
(2)小语种(俄语、日语)考生可申请由学院组织的小语种笔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