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艺术学院2019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细则
艺术学院博士生招生考核工作细则
一、资格审核
成立由学院三名以上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意见(合格或不合格),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资格审核结果经学校研招办审定并进行网上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综合考核。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考核的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破格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申请考核须知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申请者应为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其硕士学习经历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双一流大学;
(2)非双一流大学的国家重点学科或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5%的学科;
(3)国家级重要科研院所;
(4)国外一流大学(必须持有教育部留学中心签发的学历认证报告)。
3. 申请者应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考核基本条件:
(1) 申请者已获得硕士学位;
(2) 申请者英语应已通过CET-6≥450或IELTS≥6分或TOEFL≥90分;
(3) 已在CSSCI期刊或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3篇高水平学术论文(申请攻读全日制在职委培博士研究生者)
已在CSSCI期刊或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申请攻读全日制非委培博士研究生者)
注:学术论文作者唯一或第一作者,必须同时提供中国知网论文查重报告的彩色打印版纸质原件;
(4) 申请者必须提交一份不少于八千字的拟研究计划(结合未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思路加以阐述),具体要求详见附录。
(二)破格条件:
申请者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完成时间须在近5年之内:
1. 申请者已出版一部学术专著(独著或合著中本人排名第一),本人撰写字数在10万字及以上;
2. 在符合基本条件3(3)要求之外,另须增加:
(1)拟攻读全日制在职委培博士研究生者,须已在CSSCI期刊或国外重要学术杂志(SSCI或A&HCI)上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发表1篇一级学科或相近一级学科最高级别权威期刊学术论文(如《文艺研究》《文学评论》《文学遗产》《历史研究》《哲学研究》);
(2)拟攻读全日制非委培博士研究生者,须已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发表刊物的级别要求同上;
注:学术论文作者唯一或第一作者,必须同时提供中国知网论文查重报告的彩色打印版纸质原件。
3.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文社科成果奖(第一作者);
4. 获批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
5. 其它重要科研成果(须经院系专家小组审核确认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学科背景、理论基础、专业基础、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1、综合笔试(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包含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基础测试的两个科目)
形式:闭卷(3小时)
内容:外语、专业基础
(1)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占综合笔试的20%):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外语水平测试由学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
(2)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分,占综合笔试的80%):
科目一:艺术理论基础(满分50分)
科目二:中外艺术史(满分50分)
考试范围或要求: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写作与论述水平。
专业基础测试由各位博士生导师自行命题、各自判卷。
笔试合格线:60 。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1)形式:由本学院组织不少于5位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
(2)内容:专业综合知识
① 申请者准备8—10分钟的PPT,介绍个人简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本人研究计划汇报,其中本人研究计划汇报作为主要考核依据;
② 考核小组专家口头提问,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综合能力应用及中外文表达交流能力。
面试合格线: 60 。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每位导师的考生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各自排名。
4、硕博连读可免综合笔试,以规格化均分计,综合面试与申请考核同时进行,同样要求;本科直博的复试录取已在接收推免生工作阶段完成。(艺术学院无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生)
5、综合考核时间预计安排在11月下旬,具体安排将在公布资格审核结果时统一发布。
三、录取工作
1、招生指标分配原则:将学校下达指标按招生导师合理分配,综合考生考核结果,在招生指标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原则:每位导师的考生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进行排名,由导师按照排名决定各自的录取人选。
针对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由本院综合考核小组对报考不同导师的考生统一进行测试,择优录取。
四、监督机制
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博士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监督,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对拟录取原则和结果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5-52091107
联系人:苏老师
监督电话: 025-52091106
邮箱: ddysxy99@163.com
艺术学院
2018年10月9日
附录:申请者申请考核时须提交的拟研究计划基本内容与要求(1万字):
1. 拟研究计划选题的立论依据(包括课题来源、选题依据和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等)
2. 文献综述(该选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查阅文献的范围和手段)
3. 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及其可行性论证;
4. 论文进度安排以及预期的研究成果。
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 王廷信 副组长:李轶南
成员: 王和平、徐子方、崔天剑、张志贤、李倍雷、胡平、袁琴、张乾元
学院巡视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 王和平 副组长:李轶南
成员: 王廷信、徐子方、崔天剑、张志贤、李倍雷、胡平、袁琴、张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