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0.26 11:39

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吸引国内外优质生源到我校攻读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我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探索高级科研技术人才的选拔方式,2019年我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实行“申请-考核”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招生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 2019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请者须满足我校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2、申请者须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备突出的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和扎实的专业基础,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领域内已获得出色的科研成果。

  3、非应届申请者原则上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SCI收录的学术研究性论文。

  4、应届申请者原则上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录用或发表的SCI收录的学术研究性论文。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2019年1月10日。届时申请者可登录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graduate.ecust.edu.cn/bsbk

  2、网上缴费

  申请者需缴纳报考费250元/人次;缴费时间为2019年1月12日-2019年1月20日;缴费网址将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上另行通知。未按时缴纳报考费者,网上报名无效;已网上缴费,但未参加考核者(含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所缴报考费概不退还。

  (三)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的考生请于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20日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打印1份并签字);

  2、体格检查表1份(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有效期为2018年11月-2019年1月,需贴上本人的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医院公章);

  3、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考生的最后学历学位如果是境外获得的,必须先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1份;

  注意:无法直接在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请提前两个月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完成认证后,请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认证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rz/。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6、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个人陈述1份(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8、在校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1)若为已发表的SCI论文,提交论文全文,并在SCI数据库检索,将检索结果打印,注明影响因子。

  (2)若为已录用的SCI论文,提交论文全文、接收函及期刊封面。

  注:所有的学术论文均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申请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收。

  9、与报考学科领域相关的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信;

  10、五年内外语成绩证明的复印件1份;

  1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表等材料;(复印件1份附在其他材料一起交学院,原件请于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20日寄到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楼811室陆老师收,联系电话:64252453。)

  12、考生需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情况表.xls并在2019年1月10日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chenyaqin@ecust.edu.cn, 邮件主题:2019博士报名情况表+姓名

  考生需将上述材料(3-11)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上目录,其中材料1、材料2需单独分装,并在2019年1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快递至:

  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实验一楼100室 陈亚琴 邮编:200237 电话:021-64253952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按放弃处理。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伪造申请材料。

  三、考核方案

  (一)初审审核

  学院成立由导师组长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下一阶段的考核者,审核材料的依据为:

  1、外语能力等级证书;

  2、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

  3、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

  (二)外语考核

  初审合格者进入英语考核。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考生网报时须选择是否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外语水平考核可免试。

  英语: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

  3、雅思≥6分或新托福≥80分或新GRE≥1300分

  4、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全日制学习一年以上(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小语种:仅限我校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合格证书或成绩单。

  外语成绩证明五年内有效(以2019年1月1日起向前推算)。

  外语成绩证明超出五年有效期的考生,或不符合外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外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综合考核

  学院设立“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导组成),对通过初审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1、专业基础(100分):以学术报告(PPT)形式介绍攻读硕士学位或工作期间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报告时间约10分钟。

  2、专业综合(100分):面试小组就考生申请阶段提交的材料和现场所作的报告(PPT)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依据考生的表现情况打分。时间约10分钟。

  3、综合能力(100分):包括专业英语、人文素质、交流表达、培养潜质等对学生综合能力进行评价。时间约10分钟。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成绩,其中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综合考核拟定于4月下旬或者5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治理论考试

  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参照《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统筹招生,根据考生报考类别 (非定向、定向)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未进行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外语水平考核未达到规定的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其他

  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目录,其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包括硕博连读研究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因教育部将于2019年3月下达招生规模,我院将于2019年3月下旬根据已招收的硕博连读人数结合实际下达的名额确定“申请-考核”制名额,并在综合考核之前公布给考生。综合考核时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均参照《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时间安排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核、成绩、录取等重要信息均可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发布最新的招生信息。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时间节点如下:

时间

内容

2018年11月13日-2019年1月10日

考生网上报名

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20日

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2019年1月12日-2019年1月20日

考生网上缴费

2019年3月初

组织专家进行申请材料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

2019年3月30日-2019年3月31日

初审合格者进行外语水平和政治理论考试

2019年4月底或5月

复查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综合考核

2019年5月中下旬

公布录取结果

2019年6月

发放博士录取通知书

  七、监督机制

  本细则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联系方式:021-6425395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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