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0.08 12:06

东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800余名(最终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有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申请者在以往的学习或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6.其他条件请参见相关类别招生工作办法(详见附件)。

  二、招生专业及导师

  请查看《东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和《东南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1.本科直博,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请查看《东南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2.硕博连读,是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在读全日制硕士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请查看《东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3.申请考核,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生,或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请查看《东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四、报考类别和入学时间

  (一)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研究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研究生等。

  (二)考生报名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写入学时间(春季2019年3月或秋季2019年9月),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五、关于在职人员报考博士生

  1.原则上,我校理工科各学院只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国家专项计划博士生除外)。

  2.非理工科学院可允许少量科研或教学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且录取比例不超过学院录取人数的8%。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考生除满足申请考核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须达到以下科研成果要求:

  (1)医学类考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至少一篇SCI收录论文。

  (2)文管类考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在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发表学术论文刊物参考目录所列的期刊范围内。

  3.在职人员报考我校“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如被录取,须在博士入学前的规定时间内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参评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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