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博士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2018.04.24 17:40

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博士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依据学校《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8〕4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初试合格分数线

  2018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49名(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公开招考及直攻博),其中含高层次人才指标17名。

  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合格线按专业方向划定如下:

  1、金属材料方向:总成绩≥210分,业务一/业务二单科成绩≥60分;英语成绩≥50分;

  2、材料成型与控制方向:总成绩≥215分,业务一/业务二单科成绩≥60分;英语成绩≥50分;

  3、建筑材料方向:总成绩≥200分,业务一/业务二单科成绩≥60分;英语成绩≥50分;

  4、冶金工程方向:总成绩≥190分,业务一/业务二单科成绩≥60分;英语成绩≥50分。

  具体名单详参附件。

2018年博士复试名单公示.pdf

  二、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1、组 长 :刘清才

  副组长 :杨长辉、黄光杰

  成 员 :蒋 斌、周 正、赵建华、刘 芳、张生富

  秘 书 :郭建绮、阮丽娜

  2. 成立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加工、材料成型与控制和建筑材料

  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相关系指派,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

  三、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复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综合面试结束后,我院将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求和确定考生最终考试总成绩。

  1、面试时间:2018年4月25日 下午14:30;

  2、面试地点:详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布告栏通知。

  3、成绩计算办法:

  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录取工作

  复试结果将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公示。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公示考生综合成绩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3--65127303,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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