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协同创新中心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04.03 14:53

北京理工大学协同创新中心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支持“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和“安全与防护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批准在“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和“安全与防护协同创新中心”开展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具体请查看《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招生计划及方向

  1.“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招生计划为20名,具体招生方向和导师如下:

  (1)车辆系统动力学与控制:孙逢春、林程、张俊智、何洪文、陈勇、邹渊

  (2)高效驱动与传动:项昌乐、胡纪滨、毛明、张承宁、温旭辉、苑士华、刘辉、杨凤田、宋强

  (3)清洁能源与动力:孙克宁、吴锋、刘福水、葛蕴珊、李建秋、纪常伟、孙力、王丽芳、张剑波、陈人杰、吴伯荣、李丽、张扬军、帅石金、苏岳峰、吴川

  (4)车-电-网耦合与管理:魏一鸣、姜久春、王震坡、王兆华、唐葆君、廖华、张维戈

  2.“安全与防护协同创新中心”招生计划为10名,招生学科为兵器科学与技术,具体招生方向和导师如下:

  (1)毁伤与弹药工程:王晓锋、黄风雷、王树山

  (2)爆炸理论与冲击工程:张庆明、陈鹏万、刘彦

  (3)含能材料与特种能源:杨荣杰、王博、周霖

  (4)武器系统设计与无人智能系统:项昌乐、林德福、胡昌振

  (5)安全技术与防护工程:方岱宁、王成

  三、报名及选拔

  1.邮件报名

  报考“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考生请于2018年4月13日前将《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姓名)》(附件1)填写完整后发送至wuliyan@bit.edu.cn,邮件名称为“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博士报名(姓名)”。

  报考“安全与防护协同创新中心”考生请于2018年4月13日前将《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姓名)》(附件1)填写完整后发送至dongqianya@bit.edu.cn,邮件名称为“安全与防护协同创新中心博士报名(姓名)”。

  2.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报考“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考生须在2018年4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2)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1#238武老师(邮编:100081)。

  报考“安全与防护协同创新中心”考生须在2018年4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2)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北京理工大学机电学院3#256董老师(邮编:100081)。

  协同创新中心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

  3.网上报名

  经学校审批通过的考生需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200元,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选拔方式及要求

  从2017年起,我校博士招生全面实行“申请审核-考核制”。通过资格审查后,综合考核的组织由协同创新中心具体负责,选拔时间为2018年4月21、22日,具体安排请咨询协同创新中心。

  五、录取

  1.协同创新中心根据考生综合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政审情况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进行公示。

  2.以本科直博、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6年,以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

  3.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4. 学校于2018年6月底发录取通知书,9月统一入学报到。

  六、联系方式

  1.“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

  邮政编码:100081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1#238

  电话:010-68912167

  联系人:武老师

  2.“安全与防护协同创新中心”

  邮政编码:100081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机电学院3#256

  电话:010-68911968

  联系人:董老师

  3.研究生院

  咨询电话:010-68913781传真:010-68945112

  联系人:孙老师

  相关附件



MORE+

    资料下载
    MORE+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