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18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博士专项计划
2018.03.08 10:12

福建师范大学2018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博士专项计划

  关于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原“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8〕2号,链接)文件精神,“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更名调整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下称“思政骨干计划”)。现结合我校实际,将2018年招考条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校2018年“思政骨干计划”有7个招生指标,面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和党务骨干招生,其中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招生名额不少于5人,我校生源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三分之一,原则上招录边远欠发达地区和没有招生单位省份的生源不少于1人。招生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和“发展与教育心理学”2个专业。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报考人员应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并经所在学校学生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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