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考博时间
选拔方式
1.申请审核:请参看“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拟录取考生将不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2.入学考试:报考“申请-审核制”以外的其他考生需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报名方法及时间
见《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说明》(附件1)
考试时间
现场确认及准考证盖章:2018年3月9日
初试时间:2018年3月10-11日
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
1.初试
采用笔试形式,包括外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考试科目详见《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
2.复试安排将在2018年4月在网上公布。
3.跨学科门类考生需参加跨学科门类加试考核,考试由各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组织。
重要说明
(一)我校2018年“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提前攻博、临床推博、本科直博生的接收工作拟于12月15日前完成,请各位考生实时关注招生目录的更新。目录中有标注的导师将不再招收统招考生。
(二)我校不提供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试题,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三)2018年我校面向少数民族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参照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
(四)有关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五)拟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在开学报到前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或报到资格。其中外埠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毕业后一律回定向培养单位就业。我校与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定向单位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书须于领取录取通知前交回,未按要求签订协议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将根据学生的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七)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录取考生于2018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届时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我校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每年选拔优秀在读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欢迎广大考生积极参与这一项目。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查询相关信息。
(九)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请参见附件3。
(十)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一律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