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2018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服务国家战略,满足特殊需求,具有良好政治素养、国际视野、扎实理论功底,能独立开展藏区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和实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面向社会招生,公开考试,符合条件者择优选拔。
三、招生方向、名额及考试科目
代 码 | 研究方向 | 招生名额 | 考试科目 |
1204Z01 | 藏区社会稳定与治理研究 | 2 | 1101外语 2201藏学综合 3301民族学理论与方法 |
1204Z02 | 藏传佛教管理研究 | 1 | |
1204Z03 | 藏区社会问题研究 | 2 | |
1204Z04 | 藏医药传承与发展研究 | 1 | 1101外语 2202藏医药学基础 3301民族学理论与方法 |
1204Z05 | 藏传佛教教义科学阐释 | 1 | 1101外语 2203藏传佛教原理 4401汉语综合 |
1204Z06 | 汉藏历史文化交流研究 | 1 | 1101外语 2204汉藏文化交流史 4401汉语综合 |
四、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体系
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学费每年10000元。奖助学金参照青海民族大学和天津大学相关奖助体系执行。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服务国家藏区发展战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得境外学位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2年9月1日之前),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或提供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8年2月1日—3月1日
2018年3月15日—4月20日
2、流程:登录yzb.tju.edu.cn,点击网页左侧“服务系统”栏中的“统考博士报名”,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
3、注意事项:
(1)“专项计划”选择“与青海民族大学联合培养博士”;
(2)报考院系所选择“管理与经济学部”;
(3)报考专业选择“公共管理”;
(4)报考导师项视个人报考意向选择;
(5)研究方向可依个人兴趣选择,但最终依照“联系方式”板块中“备用信息”选项中必须填写的三个报考研究方向代码及先后顺序为准(具体参见本简章“第三条”);
(6)是否参加e-Learning测试选择“否”;
(7)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申请材料为,附件2中材料清单的2-9项,总大小为不超过20M的PDF文件。
(二)递交材料
时间:2018年4月30日前
地点: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鸿文楼315)
材料递交方式:按申请材料顺序整理后,现场提交或通过邮件寄送。通过邮件方式寄送申请材料的,必须于4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送申请材料的,报名无效(须递交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
导师组集中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确定进入初试环节考生名单,并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