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2018年我校将继续试行“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
“申请-审核制”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材料审核、复试考核,择优录取。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参加激励计划的导师,拟接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将不再占用导师当年的统招指标。
二、实施范围
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导师请见《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即附件1。
三、招生类别、修业年限和学费
“申请-审核制”只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即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博士学位。
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学术型)。
四、考核要求
“申请-审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由考生提出申请、提交材料,专家审核小组对材料进行初审,综合面试小组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职业素养、心理素质、硕士期间成绩等方面。“申请-审核制”的拟录取考生将不再参加全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五、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015年9月1日以后至今);
(2)GRE成绩305 分及以上(2012年9月1日以后至今);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提供六级合格证书);
(4)国家日语四级考试合格;
(5)雅思成绩(A 类)6 分及以上(2015年9月1日以后至今);
(6)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6、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SCI论文(影响因子3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核心期刊文章(当年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JCR影响因子0.5以上;增刊除外)。
7、考生必须具有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
六、否决标准(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初审)
1、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违反毕业学校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者。
2、在硕士阶段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出现不及格者。
七、选拔程序
1、报名方法及申请材料提交
见《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指南》(附件3)
2、材料审核
(1)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对申请人网上递交及函寄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申请材料提交专家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