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2.15 15:05

石河子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石河子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三种招生方式。

  四、报考条件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要求: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博士入学之日,以2018年9月1日计算),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 有较好学术成就,已取得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 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学术论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等单位主持编纂并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考生发表的学术论文,以期刊出版当年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③ 获得所报考相关学科省级及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四,三等奖排名前三)。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条件按照《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

  五、报名

  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阶段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2018年4月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4月16日-2018年4月20日。

  现场确认地点:石河子大学行政楼501B(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平台下载打印)、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请登录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阅读《石河子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2018年5月13日。

  2.初试科目:英语、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详见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 英语题型为:听力、词汇、阅读、完型填空、翻译、写作。

  4.初试方式:笔试各科满分100分,共三门科目,总分300分。

  (二)复试

  1.复试包括英语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凡完整参加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的考生均可参加报考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招生学院另行通知考生。复试前,考生应到报考学院进行复试报到。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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