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18“申请-考核”制心理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2018年计划以申请-考核的方式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2.符合当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的报名条件;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健康;
4.入学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其中必须有一名非本校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学位学历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获得国家承认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且本科为全日制学历教育。
2.境外大学研究型硕士专业学习并取得境外大学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境外学位证书须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为准)。
注:A.“申请-考核”制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名。
B. “申请-考核”制不适用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等专项计划,专项计划仍采取公开招考方式选拔。
(三)科研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应届毕业生必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第二作者)在SCI、SSCI、A&HCI、EI、CSSCI源刊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
2.在职人员必须近三年在SCI、SSCI、A&HCI、EI、CSSCI源刊发表至少三篇学术论文(限第一、二作者,其中第一作者至少二篇)或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科研奖励一项以上(排名前三)。
(四)外语水平(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CET-6≥430;
2.IELTS≥6.0分;
3.TOEFL≥80;
4.专业英语八级≥60 ;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60);
6.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7.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学年以上(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报考及录取类别
报考及录取类别原则上应为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原培养方式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公函。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四、“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 | 研究方向 | 导师 |
040201基础心理学 | 认知神经科学 | 金 花 |
0402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实验儿童心理学 | 白学军 |
0402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社会性发展 | 王敬欣 |
040203应用心理学 | 应用心理语言学/特殊人群认知特点与干预 | 闫国利 |
五、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我校2018年心理学“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为一次。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1)时间: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