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招收博士生有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两种选拔方式。
普通招考:指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详见《大连工业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暂行)》。
三、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报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授课单位提供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原则上只接收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报考。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4、5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