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2018年博士招生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一、时间
2017年12月15—16日:9:00—16:00。
二、地点
国家行政学院应急培训楼一层102室(学院主楼东侧)。
三、考生提交材料
1. 两份《国家行政学院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两名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3.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截至初试日期仍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生持学生证,学生证每学期均须已注册、注册页也需复印)。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国家行政学院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进入学院,车辆和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院。
2. 现场资格审查须考生本人到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没有考试资格。
3. 请考生务必按上述要求携带材料,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者,不准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