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2.06 15:32

首都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方式

  首都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两类,其中硕博连读仅招收已获取我校2018年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18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80人左右,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招生人数含硕博连读生。

  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名额为拟招生人数(含硕博连读生),仅供参考。录取阶段学校和学院可能根据生源等情况对招生名额作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即2012年8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有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3)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成绩单)。

  3、非学历教育(有学位证,无毕业证)的专业学位人员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截止前(2017年12月30日)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现役军人报考,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6、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四、报名及交费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具备报考条件者方可报考。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时间:2017年12月16日至30日。

  网址:http://grad.cnu.edu.cn

  2、报名费200元/人,采取网上交费方式。报名费一旦交纳,将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五、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须在2018年3月23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当场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核时考生需出示以下证件: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出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原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出示学生证和应届毕业生证明信原件,证明信需由考生所在院校研究生院(部、处)提供并加盖公章;

  4、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供学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成绩单需由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

  5、凡国(境)外单位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六、入学考试

  1、初试

  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

  时间:2018年3月24-25日。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

  达到学校与院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复试方式、比例: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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