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8申请审核博士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
“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说明
为了进一步创新博士生优秀人才选拔办法,我校2018年在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新闻学院、信息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理学院化学系、劳动人事学院的劳动经济学专业、统计学院、数学科学研究院、理学院物理系、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开展博士生招考制度的“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的改革工作。
报考上述学院和专业的所有博士生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考生通过网上报名,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综合考试)阶段,复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
报考上述学院的考生均须按《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完成报名、复试、体检、录取等相关工作程序。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附件中各学院的工作方案,各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由相应学院负责解释。
特此说明。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建于2001年6月,目前下设行政管理学系、土地管理系、城市规划与管理系、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所、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学院现任院长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杨开峰教授,院党委书记为李家福研究员。在教育部2012年全国第三轮一级学科评估中,我校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名列全国第一。
在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国务院批准下发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中,中国人民大学入选A类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中国史、统计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共14个一级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共129个,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900人。公共管理学院下设8个博士点:房地产经济与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乡发展与规划、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50人(含硕博连读)。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考制度“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博士生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重点工作》,公共管理学院自2017年起,博士生招考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选拔模式。2018年继续实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按照学校规定,2018年,除经国家下达和学校设立的个别专项计划外,各专业原则上不再招收以不脱产方式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即要求学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全日制在校学习。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直至学籍等)。
二、选拔模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即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综合考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水平、综合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
三、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院长牵头,各专业负责人参加,旨在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总体负责学院博士生的招生、培养和学位工作,在学院 “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中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及相关工作。
博士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学院研究生教务部门和各系所分专业方向成立的博士生招生专家小组分工组织。各专业的博士生招生专家小组,由本专业全体博导组成,成员至少5人(博导数量少于5名的专业可以补充本专业具有副教授职称的硕士生导师或者院内外其他相关专业的博导加入)。
四、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须网上报名,报考“申请审核制”学院的考生不须参加网上确认。网上报名后,请考生于2018年3月1日-3月15日把申请纸质材料交到我院。我院按专业招生,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不填报报考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