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深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报考类别
1.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须在录取前确定报考类别为定向或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方式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毕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18年1月1日—2月28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 yz.chsi.com.cn/),点击“考生登录”注册账号,进入“博士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3月8日(星期四)。
网报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鸿远楼607房间)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查。未进行信息确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准考试。
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
(2)两份具有高级职称的本学科专家推荐书(见附件2)。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应届硕士生入学后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