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1.28 17:02

上海中医药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招收博士生的选拔体系,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精神,我校决定在2018年继续试点实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往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生(应届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

  5.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学术学位申请者只能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7.学术学位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②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

  ③WSK(PETS 5)考试合格;

  ④CET-6通过(或≥426分);

  ⑤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⑥IELTS≥6.0;

  ⑦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⑧以第一作者身份(含共同作者)在SCI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英文)。

  8.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9.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申请者须已纳入2017年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

  1.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康复专业部分导师(导师名单见附件1:上海中医药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招生导师名单1)。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按二级学科进行招生,招生专业为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6个专业的部分导师(导师库名单见附件2:上海中医药大学2018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导师库暨“申请-考核”制导师名单2),拟招生人数16人。具体学科招生名额分配如下:

  2018年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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