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2018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1.10 14:59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2018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特别提醒: 1、本院不提供往年复试试题。有关初审、复试及参考书目等信息请关注外国语学院主页(http://sfl.pku.edu.cn/)公告栏。

  2、建议申请人参加北京大学组织的外语考试(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和德语)。请密切关注北京大学研招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3、本招生年度外国语学院各专业复试考试科目为一门专业卷,详见《外国语学院 2018 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目录—关于考试科目的说明》。

  4、特别提醒:在网上报名时,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在职考生须经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录取类别应与报考类别一致。外国语学院不受理更改录取类别的申请。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8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试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外国语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招生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需满足学校和外国语学院要求。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申请

  1、采取网上申报。网址:北京大学研招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具体时间安排: 2017 年 10 月 16 日中午 12:00——12 月 8 日中午 12:00。

  2、申请者在我校网上报名结束后,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 16:00 前,通过邮局用“特快专递”向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所有申请资料,快递请注明“申请外国语学院 XX 专业 XX 方向博士资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民主楼 102 室,邮编:100871。申请资料共计 10 项(考生必须用 A4 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顺序号写在每一页右上角),其中 1-9 项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不能进入审核(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1)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个人陈述,即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准备致力研究的问题和研究方案等,很重要);

  (8)提交一篇能够反映本人学术水平、不少于 1 万字的学术论文(已发表或者未发表均可);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材料。除参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外,各种成绩证明 3 年内有效(颁发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1 日之后)。外国语学院的申请人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英语语种申请人请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

  ①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60 分以上(参加 2018 年 1 月北大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的申请人,请在相应 A4 纸上写上“待考等成绩”字样)

  ② TOEFL 成绩:95 分以上

  ③ GRE 成绩:300 分以上

  ④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50 分以上

  ⑤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合格

  ⑥ 雅思成绩(A 类):7 分以上

  ⑦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历或者学位,并经教育部认证中心认证;第二种情况:其他语种申请人只包括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须提供语言水平证明。

  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

  ①国家组织的大学法语、大学德语、大学俄语、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②在校期间曾经学习法语、德语、日语、俄语不少于 1 学期,总成绩或学期平均成绩不低于 85 分;

  ③参加北京大学 2018 年 1 月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包括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考试),成绩合格(该考试成绩当次有效,合格标准另定)。(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

  三、选拔方式

  1、外国语学院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 2018 年 2 月前后公布。

  2、对所有申请者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主要考核考生学科背景知识、专业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

  3、考核时间:2018 年 3 月,包括笔试和面试。 4、笔试、面试各占 50%,任意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对于考核合格考生,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将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四、监督机制

  1、外国语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2、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材料的初审、监督招生过程、审核招生结果等工作。

  3、各专业组成招生专家组,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笔试科目的命题、考试、阅卷、面试选拔等工作。

  五、其它事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按我校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依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外国语学院的网上通知,恕不另行通知。

  5、本说明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六、招生咨询

  外国语学院招生信息、导师信息等请查询以下网页(http:// sfl.pk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1686

  七、附《外国语学院 2018 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关于各专业考试科目的说明》。详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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