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2018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2017.11.01 11:25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2018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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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2018年

  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公共卫生学院(深圳)作为中山大学深圳校区首批建设学院之一,以“面向学术前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基本导向,将在五年内建成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为特色,专业齐全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公共卫生学院。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将与位于广州的公共卫生学院错位发展,以新发突发传染病的病原学、流行病学和防控技术为重点,通过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为我国乃至全球传染病防控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

  我院博士研究生教育以提升知识创新能力为核心,理论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并重,面向国内外一流学术和行业研究机构,培养站在国际学术发展前沿,能够驾驭未来的学术精英和知识创造者,培养高水平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门人才。为了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博士研究生培养需求,推进博士生选拔机制的改革,从2018年起,面向国内外大学的优秀硕士毕业生,试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凡是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申请。

  一、 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的规定。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的一项:

  1)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方式发表过SCI收录英文学术论文;

  2)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6分,或者新托福成绩≥90(老托福成绩≥580),或者雅思成绩≥6.0分。

  6.中山大学不接受学生在中山大学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7.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8.《中山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二、 招生专业和学制

  1.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三、 招生计划及类别

  1.“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计划将于网上报名前公布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公共卫生学院官网。

  有关博士研究生导师的介绍,请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sysu.edu.cn/zsw)的导师介绍栏目浏览查看,或查询公共卫生学院(深圳)官网(http://home.sysu.edu.cn/ggwsxy/)。

  2.所有招生专业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

  四、 报名程序

  1.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和交费。请于2017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提交报名信息,网报只选择所报考的相应二级学科,导师栏选择意向导师,考试方式选择“公开招考”。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网报成功后,请于2017年12月1日前将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截止12月1日仍未收到材料者,视为放弃报考。

  3.网报成功后,请务必加入QQ群:中大公卫深圳博招(申考)383134193,实时通知会在群上公布。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费、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审核,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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