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2018申请考核博士招生简章
2017.10.10 16:53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2018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一、研究院简介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China Academy of Finance and Development,简称 CAFD)是中央财经大学于2006年正式成立的一个集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科研教学机构。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属于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与公共政策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的成员之一。

  研究院本着“教育为先”的理念、国际化的办学思路,旨在为国内学子提供一个更具挑战的成长机会,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甚至引导社会发展的高级人才。

  研究院成立伊始,便邀请了200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克莱夫?格兰杰教授担任首任名誉院长和200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恩格尔教授担任研究院名誉教授。研究院所有教师均为在海外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归国人员。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由本院正教授和副教授和若干海外的资深教授组成。

  研究院借鉴国际一流大学的教学体系,采用国际公认的权威英文原版教材,采用全英文授课,以期培养学生直接用英语进行专业学习和国际交流。研究院的研究涵盖证券投资、资产定价、公司金融、国际金融、宏观经济、金融计量及房地产金融等领域。研究院教师已经在国际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了百余篇学术论文。

  二、招生专业、人数、招生类别和修业年限

  研究院2018年博士招生专业为:金融学专业,招生人数为2人。

  申请考核制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须入学前调入我校。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非学历教育(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同时须在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

  4.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学历认证。认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F-15,咨询电话: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

  5.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两类考生:①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二)必要条件:

  1.申请人在本科和硕士学习过程中的综合GPA不低于3.0。

  2.申请人在本科或硕士学习期间应学习过以下课程,且每门成绩不低于80分(或B):高等数学(或微积分、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申请人英语应达到以下同等水平:大学六级成绩不低于500分。

  具有优秀科研潜质的申请人上述必要条件可酌情放宽。

  四、组织机构

  我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工作组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申请考核制招生的资料审核和面试等工作。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对录取结果负责。

  五、申请和审核安排

  (一)提交申请

  申请考核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纸质材料两项内容,两项均完成的申请者方能进入初审环节。申请者在我校只能申请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申请者须于2017年10月9日至10月30日(23:00之前)登录教育部博士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和缴费(报名方法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逾期报名或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申请者须于2017年 10 月 30 日前,向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招生办公室直接递交或邮寄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814办公室

  联系人:王文忠老师,联系电话:010-62288392,邮编:100081

  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个人陈述和研究计划一份:结合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能力、研究特长等,阐述本人的研究潜质,并明确给出本人攻读博士期间的具体研究计划,长度不超过5000字;

  3. 本科和硕士成绩单各一份:需加盖就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并由其密封;

  4. 论文及其他研究成果复印件:1-3份;

  5. 推荐信两份:两位经济学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由推荐人签字并密封,信内应有具体的联系方式和地址;

  6. 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在读应届毕业生证明信);

  7. 外语水平证明一份:英语六级证明或其他同等证明复印件。

  (二)初审

  2017年 10月31 日完成初审和通知入围申请人。我院将以邮件形式通知入围申请人参加复试。

  (三)综合复试

  2017年11月18日举行综合复试,复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综合复试满分200分。

  1.复试笔试:共一门,考试时间3.5小时,满分100分,考察内容为专业核心科目,包括金融学(70%)和经济学基础(30%)。参考书如下:

  Financial Economics,2nd edition,Zvi Bodie,Robert C.Merton, David, L. cLeeton,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Financial Theory and Corporate Policy,4th edition,ThomasCopeland,J.Fred Weston,and KuldeepShastri,Pearson Addison Wesley,2005。

  Macroeconomic,7th edition, Andrew Abel,Ben Bernanke,and Dean Croushore,Prentice Hall, 2013。

  Intermediate Microeconomics,9th edition, Hal R. Varian,Norton& Co Ltd,2014。

  2.复试面试:满分100分,包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和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80%)。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科研基础测试重在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研究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

  六、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采取公正公平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申请人复试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录取顺序;拟录取申请人在复试笔试和复试面试中单项不得低于60分。在遵守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前提下,由博士招生工作组形成拟录取意见。

  拟录取考生需参加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及后续相关安排。拟录取考生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七、其他说明

  申请考核制考生所提交材料均不退还,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网址:http://cafd.cufe.edu.cn

  咨询电话:王老师 010-62288392

附件:2018年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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