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普通招考)
2018年北航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900余名,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名额为准。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
一、招生方式
北航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四种: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与普通招考。工程博士及高级研修中心专项计划招生方式及说明另行公布。
二、报考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3. 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 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点击下载专家推荐书模板)。
(二)对于本科直博的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符合 《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8年研究生(含直博生)相关要求》。
(三)对于硕博连读的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为我校在学学历硕士研究生,且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所在学院同意。
(四)对于申请考核的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
(3)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a.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入学之日);
b. 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c. 修完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提示: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以及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非学历硕士考生在报考时如果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2. 须满足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外语水平要求。
3. 须满足招生学院的其他相关要求。
(五)对于普通招考的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还须符合(四)1.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