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博士研究生可享房贴35万元
2017.06.22 10:13

绍兴市博士研究生可享房贴35万元

  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绍兴工作创业,我市出台了《关于实施优秀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的若干政策意见》,不仅对留在绍兴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有“房贴”奖励,而且对大力引进优秀毕业生的企业及高校学生、毕业生在绍兴创业都将给予一定补助。

  毕业生来绍兴工作,最关心的就是房子的问题。根据《意见》,我市对新引进到绍兴企事业(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35万元的房票补贴。

  对首次新引进到绍兴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211”或“985”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5年内在绍首次购房的,分别按购房款的15%、5%、3%,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5万元、3万元的房票补贴。

  除了房票补贴,为积极吸纳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对2017年1月1日后引进、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给予最长为期3年的租房补贴(与人才公租房政策不同时享受)。具体标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三年共计3.6万元;全日制“211”或“985”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补贴600元,三年共计2.16万元;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补贴400元,三年共计1.44万元。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参照执行。

  为鼓励高校学生和毕业生创业,我市将每年举办绍兴市大学生创业创意大赛,对比赛项目给予奖励资助,一般项目奖励1000-3000元,优秀项目奖励3000元-2万元,落地项目更是重奖5万-30万元。

  考虑到学生和毕业生创业艰难,我市还将在租金上扶持创业者。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入驻各类特色小镇、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给予2年的场地租金补贴,第一年按每月每平方米8元补贴,第二年按每月每平方米4元补贴,补贴面积最多不超过500平方米,入驻场所免租金的不补贴;对未入驻特色小镇、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的大学生创业实体减半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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