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重要通知
各2017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前协议签订、调档、思想政治鉴定及住宿申请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书【见附件一】
请根据自己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选择相应的协议书(见附件一)进行签订,并于6月10日前(以我办收到邮戳日期为准)将《协议书》(共四份)寄回或交回我办,以便我办审核盖章。协议书签署注意事项:
①请将协议书复印三份,则共四份;然后将这四份需要填写的部分均认真填写,并签字盖章,电脑打印无效。
②我校录取专业代码和名称如下:
130100艺术学理论、130200音乐与舞蹈学、130300戏剧与影视学、130400美术学、130500设计学
二、调档函(非定向考生办理)
请持南京艺术学院研招办发的《调档函》和本人有关身份证件,速到您档案所在单位的部门办理调档手续,截止日期6月10日(以我办收到邮戳日期为准)。若不能按时发档(例如应届硕士毕业生要到7月中上旬毕业档案届时才能整理好),请让档案所在单位的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确保档案于7月底前寄出。
*档案在南艺的考生,由我办统一办理调档手续,故不发调档函。
定向考生无需调档。
三、政审表【见附件二】
请将《政治思想鉴定表》由相关部门填写盖章后于6月10日前(以我办收到邮戳日期为准)寄回或交回我办。
四、住宿申请表【见附件三】
无论是否申请住宿,均须如实填写,请于6月10日前(以我办收到邮戳日期为准)寄回或交回我办。
五、其他说明
请网上报名时通讯地址为“南京市主城区”以及通讯地址更改为“自取”的拟录取考生携带有效证件于6月2日下午3:00—5:00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08室)领取本人调档函。望相互转告。其他拟录取考生的调档函已用特快专递寄出,请注意查收!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一:1、定向协议书.doc
附件一:2、非定向协议书.doc
附件二:考生政审表.doc
附件三:住宿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