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调档通知
2017.05.22 15:57

  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公示,所有拟录取考生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除高校教师外)必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不转档案的高校教师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一、调档

  请下载调档函(附件1),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交至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事宜。

  1.应届硕士生,请将档案于7月10日前转入我校,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2.非应届硕士生,请将档案于5月31日前转入我校,否则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定向协议

  不转档案的高校教师,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2),并于5月31日前交至研招办,否则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地址及联系方式

  1.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7366号 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办公楼436)

  电话:0531-81280828

  联系人:涂老师

  2.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40号 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办公楼1309)

  电话:0531-82911053

  联系人:涂老师

  注: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结果为准,教育部录检结束后再发放录取通知书。

  附件:

调档函.doc

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doc

  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5月20日

MORE+

    资料下载
    MORE+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