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博士研究生口腔临床医学调剂复试名单的通知
经考生申报,学校资格审核,按照初试排序总分顺序,150%差额复试比例,确定以下考生具备博士研究生调剂复试资格。
接受调剂院系 | 接受调剂专业 | 接受调剂科室 | 接受调剂指标 | 考生编号 | 姓名 | 外国语成绩 | 专业基础课成绩 | 排序总分 |
口腔医学院 | 口腔临床医学 | 口腔颌面外科学教研室 | 1 | 101597111240031 | 王萌 | 51 | 75 | 58.2 |
请以上调剂复试考生按照院系科室安排的复试时间、地点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具体要求请参考研究生院网站4月27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中国医科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及复试时程安排的通知》。
咨询与申诉:024-31939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