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定》(会议稿)等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科学中心”)的实际情况,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不断提高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质量,特制订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方案。
一、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国家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姓氏拼音为序)
组 长:汪林兵
副组长:陆永浩
成 员:徐文超 金 莹 章立军 时 鹏
秘 书:艾轶博
2.录取管理工作程序
① 国家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日常工作的副总指挥担任,具体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研究生院、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② 国家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进行仔细的检查与认真的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负责解释。
3. 录取工作原则
① 科学选拔。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顾国家建设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② 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③ 客观评价,结果明确。专业课考核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有明确的等级结果。
④ 以人为本,服务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公开招考考生总成绩(600分)=初试成绩(300分)+复试成绩(300分);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只计算考核/复试成绩(300分)。
三、录取办法
1. 国家科学中心2017年拟定招收博士研究生12人,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8人、土木工程专业2人、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人。
2. 所有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需满足的其他要求如下。
①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均不低于60分。
② 公开招考考生:初试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其中:基础外语不低于5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复试成绩(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均不低于60分。
3. 按导师分报考类别、考试方式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考生查询拟录取名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查询网址:http://gs.ustb.edu.cn/
五、考生接待电话和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1. 国家科学中心研究生工作电话:010-62332239,工作邮箱:graduate@ncms.ustb.edu.cn
2.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332484
3. 监督举报电话:010-62332484
此录取办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后执行,具体解释权由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