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调档及定向培养协议提交通告
2017.05.10 10:41

关于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调档及定向培养协议提交工作的通告

  研[2017]19号

  我校2017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公示期已结束,现将博士研究生调档及定向培养协议提交工作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的“非定向”博士生,在附件中下载“2017年博士生调档函”,将个人档案于5月26日前交送到研招办,没有按时调入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其中,2017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档案无法先行调入至我校者,须出具所在学校硕士生档案管理部门,将档案毕业后转入我校说明(加盖公章)。

  二、拟录取的“定向”博士生,在附件中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3份,由定向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后于5月26日邮寄或交送到研招办。没有按时提交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通讯地址有变动的考生可通过来电方式与我办取得联系进行修改,联系电话024-88487057,联系人:马老师。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下旬邮寄。

  附件:

2017年博士生调档函-1.pdf

2017年定向培养协议.pdf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

MORE+

    资料下载
    MORE+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