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2017年博士复试工作细则
2017.05.09 15:27

  哲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哲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指导思想,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作为选拔的重要依据,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创新人才。

  二、组织领导及监督

  为保证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哲学院博士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督导小组。

  哲学院博士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陈食霖

  成员:刘可风 王雨辰 谭明方 龚天平

  秘书:张 佳 方 珏

  哲学院博士复试录取纪检督导小组名单:

  组长:高碧峰

  成员:笪 宁 陈春英

  三、复试分数线与招生指标

  (一)复试分数线

  1. 博士研究生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复试分数线:

  外语45分,业务课(一)60分,业务课(二)60分,总分160分。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复试分数线:

  少数民族考生:外语40分,总分150分,过线考生依据初试总成绩排序;

  汉族考生:业务课(一)60分,业务课(二)60分,总分180分,过线考生依据外语成绩排序。

  我院复试分数线以学校分数线为准,不另行划线。笔试过线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中,复试比例为1:2。

  (二)招生指标

  我院今年招收非专项计划全日制博士5个(马克思主义哲学4个,经济伦理学1个),招收非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博士1个。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以学校下发为准,录取后名额不占用学院指标。

  四、复试基本要求

  博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成绩为300分,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博士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先办理拟录取手续,待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或确认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学习形式与录取类别

  学习形式及录取类别等信息一经录取确定,任何阶段均不得更改

  (一)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录取确定,不得更改。

  (二)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非定向就业”录取。我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

  (三)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学习形式及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在职”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4类。所有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考生均须在录取前(6月10日前)按要求完成对应拟录取手续,否则不予录取。

  1.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学校研究生院,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及助研助学金的申请,毕业时按照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根据国家和学校要求,本类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阶段将全部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经审查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2.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为在职研究生,录取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合同》,考生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不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助研助学金的评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培养合同》。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3.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在职):在职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定向省份、定向单位和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在职)》。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4.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非在职):非在职考生在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并与定向省份、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非在职)》。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相关规定

  学校对非定向优秀博士生提供各类奖学金;非定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鼓励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撰写学术专著或参与科研项目,对学术上有显著成绩或取得科研成果的给予特别奖励。

  哲学院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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