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2017年博士复试内容
2017.05.08 10:47

浙江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

  为切实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7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自身情况,现制订学院2017级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以确保平稳、有序的完成招生复试工作。

  一、复试工作要求:

  1、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科复试专家组,复试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学科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复试前将学院领导小组名单、复试细则、联系电话等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核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硕士课程成绩单、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考生自述等材料。

  3、学院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和纪律的培训,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

  4、复试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5、考生复试名单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6、学院复试后均为预录取,由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公示并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

  7、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术水平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各部分所占比例

  专业能力考核:60%(面试)

  科研创新综合素质考核:20%(面试)

  英语:20% (面试)

  四、考生复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3*60%+复试*40%。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17.5.8-5.12(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滨文校区21号楼402

  联系老师:王小娟 电话:86633330

  2017年5月4日

  浙江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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