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卫生事业管理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17年中医药卫生事业管理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具体包括:确定复试办法、复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以及实施复试工作。
(二)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相关事宜。
(三)复试前,组织复试小组成员熟悉规范、掌握政策,以保证复试质量。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17年博士复试基本要求,入围复试考生名单可通过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查询。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复试需要审查的材料包括: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
(三)复试的方式
复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包括:(1)英语口语测试,占复试总分的20%;(2)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总分值的80%。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整个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考生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面试的顺序。
面试程序:
1、考生自我介绍;
2、英语口语测试;
3、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由面试专家随机提问,考生进行回答)。
(四)复试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老师依据评分标准现场独立对考生评分。面试老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三、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百分制计算,最后按学校规定比例计入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具体安排
(一)资格审查
1、时间:5月11日上午9:00—9:30;
2、地点:23109(滨文校区23号行政楼1楼109会议室);
3、考生需带材料: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③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3)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
(4)体检报告单
(二)面试
1、时间:5月11日上午9:30—12:00
2、地点:23109
五、成绩公布:
请留意学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六、录取原则
总体按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规定比例折算,从高到低,择优录取1人。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 有弄虚作假行为;
2、 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
3、 复试成绩不合格的。
七、体检时间
5月11日前(可在当地三甲医院进行)
八、其他事项
(一)复试小组名单不提前向考生公布。
(二)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处有关文件为准。
另:
浙江中医药大学联系人:莫老师:86633150